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力量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

2019-02-28 08:36:39 管理员 781

上海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为帮促粉尘涉爆企业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于2018年6月至11月,组织市区两级上下联动,对30人及以上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了核验排查。通过核验排查,共整治184项粉尘防爆重大事故隐患。截至2019年1月,尚有37家企业、共计104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改率为63.8%。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严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除了要求各区安全监管局健全企业台账、建立长效机制外,还从以下两方面着力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整改闭环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区要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闭环。

从2019年1月份开始,凡是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企业,一律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停产或暂时停用设备的企业,要加强抽查和“回头看”,杜绝企业私自复产,发现一家,严肃处理一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明确的“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参照市安全监管局核验模式加快推进作业场所29人及以下粉尘涉爆企业的核验工作,全力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全面整改。

图片关键词

严格执法检查,整改处罚并重

2018年,上海市粉尘防爆专项处罚金额仅24.9万元,执法力度偏弱,处罚率偏低,导致许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限持续拖延。

各区必须继续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突出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内容,全面排查整治。

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的执法措施,严厉打击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当前专项整治中“重整改、轻处罚”的问题,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应及时给予警示曝光,营造高压监管态势,推动企业主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扩展链接:何为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明确规定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的“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摘自:金山安监     来源 :执法检查安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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